在设有禁止掉头标记符号、标线地点掉头的;对违法掉头的司机处以100元至200元罚钱:
1、依据《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限定》,高速路出行警察在处理出行违法行为时,在法定职权范围内要遵守法定程序;
2、现场处罚处理程序。《道路出行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限定》第七条限定,出行警察对当场发觉的违法行为,认为情节轻微、未作用道路通行和安全的,应该口头告知其违法行为的一般事实、依据,向违法行为人提出警告,纠正违法行为后放行;
3、对个人处以二百元以下罚钱的,可以符合客观条件的要求简易程序,由出行警察当场作出处罚决定。